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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DSELECTED
 
 
 
快速参考

根据选定对象的对象类型和常规特性创建新对象。

访问方法

按钮

 工具栏:绘图
 快捷菜单:选择单个对象,单击鼠标右键,然后单击“添加选定对象”。

概要

与 COPY 不同,它仅复制对象的常规特性。例如,基于选定的圆创建对象会采用该圆的常规特性(如颜色和图层),但会提示用户输入新圆的圆心和半径。

通过 ADDSELECTED 命令,用户可以创建与选定对象属于同一对象类型的新对象。除常规特性外,某些对象还具有受支持的特殊特性,如下表所示。

对象类型 ADDSELECTED 支持的特殊特性
渐变色 渐变色名称、颜色 1、颜色 2、渐变色角度、居中
文字、多行文字、属性定义 文字样式、高度
标注(线性、对齐、半径、直径、角度、弧长和坐标) 标注样式、标注比例
公差 标注样式
引线 标注样式、标注比例
多重引线 多重引线样式、全局比例
表格样式
图案填充 图案、比例、旋转
块参照、外部参照 名称
参考底图(DWF、DGN、图像和 PDF) 名称

提示列表

系统将显示以下提示。

选择对象: 使用对象选择方法

提示因对象类型不同而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