视觉样式还控制视口中背景和阴影的显示。
背景
可以使用颜色、渐变色填充、图像或阳光与天光作为任何三维视觉样式中视口的背景,即使其不是着色对象。当前视觉样式中的“背景”设定为“开”时,将显示背景。
要使用背景,首先创建一个带有背景的命名视图,然后将命名视图置为视口中的当前视图。
阴影
视口中的着色对象可以显示阴影。地面阴影是对象投射到地面上的阴影。映射对象阴影是对象投射到其他对象上的阴影。若要显示映射对象阴影,视口中的光照必须来源于用户创建的光源或者阳光。阴影重叠的地方,显示较深的颜色。
显示阴影会降低性能。可以在绘图时关闭当前视觉样式中的阴影并在需要时重新打开它们。
在“特性”选项板中,可以设定对象的“阴影显示”特性:投射阴影、接收阴影、投射和接收阴影或忽略阴影。
对于用于渲染的阴影,有更多选项可用。
保存和恢复命名模型空间视图、布局视图和预设视图。
创建和修改视觉样式,并将视觉样式应用于视口。
关闭视觉样式管理器。
设置当前视口的视觉样式。
保存视觉样式。
设置三维对象的阴影显示特性。
控制是使用常规光源还是使用光度控制光源,并指定图形的光源单位。
控制用于显示阴影的不可见地平面的位置。
控制是否以应用于当前视口的视觉样式显示背景。
控制视觉样式是否显示阴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