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过剖切或分割现有对象,创建新的三维实体和曲面。
概要
剪切平面是通过 2 个或 3 个点定义的,方法是指定 UCS 的主要平面,或选择曲面对象(而非网格)。可以保留剖切三维实体的一个或两个侧面。
剖切对象将保留原实体的图层和颜色特性。但是,结果实体或结果曲面对象将不保留原始对象的历史记录。
可以在剖切操作中使用的对象
可以剖切的对象 |
可以用作剪切平面的对象 |
三维实体 |
曲面 |
曲面 |
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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椭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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圆弧或椭圆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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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维样条曲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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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维多段线线段 |
提示列表
将显示以下提示:
- 要剖切的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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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要剖切的三维实体或曲面对象。如果选择网格对象,则可以先将其转换为实体或曲面,然后再完成剖切操作。
- 指定剖切平面的起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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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置用于定义剖切平面的角度的两个点中的第一点。剖切平面与当前 UCS 的 XY 平面垂直。
- 指定平面上的第二个点。在剖切平面上设置两个点中的第二点。
- 平面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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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剪切平面与包含选定的圆、椭圆、圆弧、椭圆弧、二维样条曲线或二维多段线线段的平面对齐。
- 选择圆、椭圆、圆弧、二维样条曲线或二维多段线。指定要用于对齐的对象。
- 曲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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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Z 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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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平面上指定一点和在平面的 Z 轴(法向)上指定另一点来定义剪切平面。
- 指定截面平面上的点。设置剖切平面上的点。
- 指定平面 Z 轴(法向)上的点。指定用于定义垂直于剖切平面的轴的点。
- 视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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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剪切平面与当前视口的视图平面对齐。指定一点定义剪切平面的位置。
- 指定当前视图平面中的点。设置要开始剖切的对象上的点。
- X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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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剪切平面与当前用户坐标系 (UCS) 的 XY 平面对齐。指定一点定义剪切平面的位置。
- Y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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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剪切平面与当前 UCS 的 YZ 平面对齐。指定一点定义剪切平面的位置。
- Z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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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剪切平面与当前 UCS 的 ZX 平面对齐。指定一点定义剪切平面的位置。
- 三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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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所需侧面上的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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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义一点从而确定图形将保留剖切实体的哪一侧。该点不能位于剪切平面上。
- 保留两个侧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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剖切实体的两侧均保留。把单个实体剖切为两块,从而在平面的两边各创建一个实体。对于每个选定的实体,SLICE 决不会创建超过两个的新复合实体。